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伦理审查决议的传达
发布时间:2019-01-28 文章出处:
伦理委员会办公室在做出伦理审查决定后 5 个工作日内,以“伦理审查批件”或“伦理审查意见”的书面方式传达审查决定。
如果审查类别属于严重不良事件审查,违背方案审查,暂停/终止研究审查,研究完成审查,以及上述审查类别审查后的复审,并且审查意见为“同意”(同意继续研究,或不需要采取进一步的措施),伦理委员会的决定不以书面形式传达。
上述传达流程自2018年09月20日起执行。
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
2018年09月20日